智慧党建新阵地 孕育发展新动力******
方便的操作、精美的界面、丰富的资源……最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火箭院”)“智慧党建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出新的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火箭院紧跟着时代发展步伐,搭建了智慧党建平台,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向“智慧化”方向发展,把党建信息化提升到“智慧党建”的新高度,以高质量的党建创新推动院全面形成“三高”发展模式。
线上流程让党建工作更科学
与主数据系统对接起全院各级党组织630余个党支部、14900名党员基础信息和党务支撑数据,做到全院范围内人员信息动态准确,自动报表……智慧党建平台着力于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党组织建设赋能,为党委掌握、调整和优化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直观分析呈现队伍结构和业务状态,实现党内统计报表一键生成和导出;在线记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发展、支部工作台账等,整合重复性琐碎工作;手机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支部成立换届增补、发展党员……搭建精细化的流程,提升政工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的精益管理水平。
请示批复模板、加盖电子印章、自动生成PDF文件、手机短信审批业务流程请示、一键归档……在线业务流转,让党务工作者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工作,规范化操作,工作效率和效果得到大幅提升。
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推进机制。火箭院政工部党建处处长王海斌介绍,党建业务管理系统以党组织党员信息管理、数据分析展示、支部组织生活、业务流程办理、移动办公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同时把党的保密要求贯穿到平台建设、运用过程中,安全地通过内网电脑端、外网手机端和电脑端,提供数据管理、信息管理、文档管理等功能,为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报表、支部成立换届增补流程、发展党员流程、“三会一课”管理等提供应用支持。
党建业务管理系统兼具功能强大和安全可靠,这让火箭院15所的党务工作者寇燕娜在试用过程中印象深刻,她说,“党建业务管理系统真正使每个部门的工作扎实、高效地嵌入到整体流程的‘流水线’上,贯穿于党务工作始终,让我们的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开展。”
特色功能让党群服务更贴心
“学习二十大精神思想汇报会即将开始,请认真做好学习准备”“提醒各位党员同志,请尽快缴纳党费”“尊敬的党务管理员您好,重点室党支部的任期将满,请及时向该党支部印发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智慧党建平台上的短信自动提醒功能是火箭院12所党务工作者郭辛捷的得力“小助手”,她说,“尤其是支部换届特别集中的时候,这个功能真的非常实用。不但免去我们定期查阅纸质档案的麻烦,也让我们的工作开展得更加及时。”郭辛捷介绍,火箭院所属12所党组织结构庞大、党员众多,人员转接频繁,日常的党务管理工作十分繁杂,但智慧党建平台让她的工作变得准确、便捷了很多。
短信自动提醒只是智慧党建平台特色功能的一个缩影。着眼于创新性解决基层党务管理工作的相应问题,智慧党建平台设置了“数据看板”“分析提醒”“移动办公”等特色功能,破解困扰党务工作者的许多“痛点”,全面覆盖群众、党员、党支部、党委、政工部门这5类角色所需的核心功能,为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带来更加优质的党建工作体验和党员服务。更加贴心的是,党建智慧平台也充分考虑到了个性化的设置功能。“在平台上可以给自己设置多重角色,这个功能确保我既不会遗漏掉任何党务工作,也不会错过党组织活动的相关信息,非常实用。”郭辛捷说。
云上学习让党员教育更鲜活
高清晰全息影像全方位还原展厅细节,多种数字化应用技术打造沉浸式观展体验……最近,火箭院“建院65周年 一院历史展”正式开幕,无需前往参观现场,在智慧党建平台上的线上“党建书苑”栏目中就可以找到线上观展入口,随时随地“漫游”院史长河。
在线上观展的功能中,还可以通过特色栏目“红色云图”,直达全国各地各具特色的红色线上展览中一饱眼福;如果想学习和查询党务资料,也不用再跑遍图书馆、档案馆,只要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能从海量资料中查找到想要的内容……
线上“党建书苑”的到访者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智慧党建的创新魅力,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优质学习资源为全院共享,让线下的活动与资源展现在“眼前”、输送到“指尖”、传播到“耳边”,让党员教育更鲜活,党企文化更融合,党建合力更强大。
更加“智慧”的党建平台在试用阶段就赢得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喜爱。大家纷纷表示,“现在人们都喜欢用智能手机,智慧党建平台能与手机等移动终端结合,使我们的党建工作变得更加灵活、方便,也更能体现新时代的‘线上’民主。”
“下一步,我们会持续探索、运用智慧党建模式,将支部建在网上,为广大干部职工打造‘永远在线’的党组织新阵地。”王海斌说。(供稿:撒文昭)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